乐山市市中区妇幼保健院开展采血点质量控制

信息来源:乐山市市中区妇幼保健院   更新时间:2013-8-1

根据《四川省产前筛查采血点管理规定》、《四川省产前筛查采血点质量检查细则》及《乐山市产前筛查工作实施方案》,为了加强辖区产前筛查采血点的管理,提高产前筛查质量,7月1日至3日由乐山市卫生局基妇科段玲副科长带队,检查组一行6人对5个区县的产前筛查工作进行了质控检查。

专家组严格按照《四川省产前筛查采血点质量检查细则》对承担产筛采血点工作任务的医疗保健机构的资质及组织管理、人员资质、临床技术、实验室技术、信息管理质量进行了检查。通过翻阅资料、现场查看和抽问、标准试剂检验等检查,总体情况较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问题如下:1、部分医疗保健机构未按照市卫生局规定将血样送至具有产前筛查资质的医院进行检测;2、临床告知及转诊欠规范,产前筛查知情告知书未归入孕妇建卡病历中;3、血样标本运送流程不合理,部分医疗机构血样储存不规范。

7月4日专家组汇总检查情况,并向市卫生局夏玲副局长作专题汇报,夏局长对全市产前筛查工作前期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的肯定,结合存在的问题提出明确要求:1、各医疗保健机构必须严格按照市卫生局文件规定定点送检产筛血样;2、产前筛查机构要加强采血点医务人员的培训,提高技术水平;3、进一步优化血样运送流程,不断完善产筛咨询、采样、送检和转诊等各项工作,提高产前筛查的准确性,完成产筛目标任务。通过此次质控检查发现了存在的问题,明确了下阶段工作重点和努力方向,对今后产前筛查工作的开展和规范化管理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